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八篇

时间:2023-09-10 来源:职业技能 点击:

第一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一、年检内容

(一)各鉴定所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目标完成、质量管理、基础管理等三方面进行自评自查,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2份)和《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评估表》(附件)。

(二)各鉴定所于2015年12月26日—2015年1月12日,将年检报告书和考核评估表等材料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自查和日常抽、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确定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考核评估格次,作为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登记的依据。

(三)为加强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规范管理,在本次年检中将统一换发新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请各鉴定所将原许可证的正、副本于年检时一并上交。有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鉴定所,需携带相应批文。

二、年检提交材料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登记证(副本);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基本情况表(2份);

(三)《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评估表》。

(四)《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副本)。

三、年检注意事项

(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提交资料齐全的鉴定所,及时审核,办理年检登记手续;对提交资料不全、不实的鉴定所,进行实地检查。

(二)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和连续三年未开展鉴定工作的鉴定所(站),收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登记证(正本),经市人社局核准后,予以撤销。

(三)年检登记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年检登记结果。

(四)当年新批准成立的鉴定所不参加年检。

附件: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评估表。

一、年检内容

(一)各鉴定所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目标完成、质量管理、基础管理等三方面进行自评自查,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2份)和《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评估表》(附件)。

(二)各鉴定所于2015年12月26日—2015年1月12日,将年检报告书和考核评估表等材料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自查和日常抽、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确定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考核评估格次,作为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登记的`依据。

(三)为加强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规范管理,在本次年检中将统一换发新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请各鉴定所将原许可证的正、副本于年检时一并上交。有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鉴定所,需携带相应批文。

二、年检提交材料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登记证(副本);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基本情况表(2份);

(三)《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评估表》。

(四)《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副本)。

三、年检注意事项

(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提交资料齐全的鉴定所,及时审核,办理年检登记手续;对提交资料不全、不实的鉴定所,进行实地检查。

(二)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和连续三年未开展鉴定工作的鉴定所(站),收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登记证(正本),经市人社局核准后,予以撤销。

(三)年检登记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年检登记结果。

(四)当年新批准成立的鉴定所不参加年检。

附件: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评估表。

1.南京职业技能鉴定所

2.南京技能鉴定

3.南京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4.东莞职业技能鉴定

5.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6.职业技能鉴定电工

7.建筑职业技能鉴定

8.职业技能鉴定试题

第二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鉴定申报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团体申报

(1)经许可举办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申报鉴定需由所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办理。

(2)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在校生申报鉴定,需由所在院校通过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统一办理。

2.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鉴定需到市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个人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自行办理。

(二)申报时间

鉴定申报须于统考日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申报时间由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按《201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加强了职业技能实训、鉴定室建设,协助国际商务学院进行了保育员实训场所的建设、经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对材料的审核、现场评审等环节,最后批准我校增加保育员初、中、高级鉴定。职业技能实训设备的投入,提高了学生的操作技能。协助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申报汽车修理工工种鉴定许可准备相关材料。满足了“课证相融”、“以赛促教、以考促评”的教学实训需要。组织开展了第三届职业教育活动周暨第五届职业技能能手大赛活动。在各学院、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人人赛”、“班班赛”、“决赛”三个环节环环相扣,职业技能大赛精彩纷呈,取得了圆满成功。本次大赛中,全校共有35个专业、38个技能项目参赛。同时积极协助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竞赛的网上报名,如全省振兴杯比赛。

1、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各项政策、标准进行技能鉴定工作。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完成技能鉴定报名、管理、查询、报表、存档工作,以及学生技能档案管理、查询、报表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2、考试前均对监考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在选拔监考教师上认真挑选,把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的教师挑选出来承担监考任务。个别失职的监考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其后的监考中不再安排其担任任何监考工作,在学期测评中记事故。在考生中开展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端正考试态度。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本学期共组织1134名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其中“双证制”招录学生考试餐厅服务员718人,客房服务员104人。保育员17人、加工中心操作工33人。新职业考试电子商务师90人,育婴师172人。

1、根据新设专业及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积极申报新的鉴定工种

2、结合新工种的申报需求,进一步加大考评员的培养力度。

3、稳抓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档案管理工作。

4、强化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能,进一步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

一是要求更加完善各专业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三是充分发挥学院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实训基地的职能,贯彻落实“双证书”制度。

第四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一、鉴定所情况

我所自成立以来,由校长担任所长,在学校领导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鉴定所得到肯定与发展,根据技能培训促进发展的战略需要,为加快中等职业能力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职业技能鉴定所自开展鉴定工作以来,始终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标准,积极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自成立至今,一直本着质量第一的主导思想,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我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于2006年、2007年、2008年被云南省职业培训鉴定协会评选为“双十佳”“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被评选为“三连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和2012年被评选为“双十佳”荣誉称号。

临沧市技工学校占地197亩,校舍建筑面积7.4平方米,固定资产1.24亿元。现有教职工196人,专任教师136人,其中,高级讲师27人、讲师54人。学校机电实习工厂实习指导教师120人(其中高级32人)。拥有社会化培训鉴定在9000人次以上的能力,其中2011年完成培训鉴定3092人,2012年完成培训鉴定3278人,2013年11月30日为止完成培训鉴定3906人。学校现有在校生3450人,学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通过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办学,集团化发展,形成了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开设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零距离的办学模式,学校建有机电实习工厂、电拖实训室、可编程序控制器实训室、计算机综合实训网络机房、电子技术装配室、电机与变压器实训室,客房、餐厅、茶艺、烹饪、汽车修理实训室,金工、冷作铆焊、铸造等生产实习车间,实训工位4041个,校外建有综合实训基地21个,其中学校机电实习工厂不仅是各类培训实训基地,而且已经是临沧机械行业的技术主力,积极为市内各厂矿企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全面满足学生技能训练和培训的需要。目前,已基本建成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和产品研发为一体,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实的基础。

我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着质量第一的主导思想,鉴定所严格按照每年初制定的鉴定计划认真、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范工作流程,对照体系文件,强化管理、狠抓质量、不断提升了管理水平。鉴定的各项工作严谨规范、优质高效、客观公正。本年度开展了19个工种的鉴定,共鉴定总人数3906人,其中初级2204人,中级1376人,高级326人。上半年以175鉴定所、185鉴定所共同合作,密切配合圆满的完成了2013年临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该次培训共分11个工种,合计鉴定262人;下半年与市总工会合作,分别鉴定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钢筋工、混凝土工4个工种,合计社会人员1860人,通过培训鉴定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技能,同时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实用型人才,培训鉴定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我所在档案管理方面,受到领导重视,让财政拨出部分资金购买了多个档案柜,我所的培训资料完整,档案归类分明,检索目录明确,方便查阅,同时,档案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认可、嘉奖。

四、质量督导情况

鉴定所每一次培训鉴定都严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一是在审核资格时,每次组织鉴定申报时,严格把关,对审查出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降级申报或取消申报资格,然后将报名表上报。二是鉴定试题都是由国家试题库中提取,部分试题的编制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标准》,上报地区鉴定中心审批合格后,方进行考试。三是每次鉴定前成立考务组,召开考前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派出巡考督导员,督导员对于考试的安排也做出相应的指示,明确职责,要求全体考务人员,认真履行考务人员职责,四是做好阅卷评分工作。理论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阅卷,阅卷采取集中封闭阅卷,流水作业,阅卷人按照标准答案认真评分、签名,不允许任何人对成绩作任何改动,全部试卷阅完后派专人对考试分数进行核实一遍,确保无误,操作技能考核和答辩由各专业考评组组织,执行。

五、鉴定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我鉴定所虽在鉴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规章制度建设上还不够健全,有的规则、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的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鉴定的仪器、设备还不够齐全,有时达不到鉴定要求;三是要加强考评员素养和思想道德建设。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切实搞好职业鉴定工作,进一步拓宽鉴定领域,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开发,积极探索提高技术工人队伍素质的方法途径,努力培养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2013年11月21日

第五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招标编码:cbl_20100805_54636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

招 标 公 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

三、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三全路索凌路向北200米,省消防总队教导大队院内;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4、工 期:两个月;

5、改造面积:600平方米;

6、总投资额:200万元。

四、招标范围:

满足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展示性、模拟性、演示性并能够进行反复操作和实际测试功能的鉴定专用设施设备组成的下列系统。

4、各种消防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

5、应急广播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8、灭火器:各类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及充装装置;

9、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设备配电箱、发电机、储油设施;

11、模拟消防电梯;

1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机、送风阀、控制柜和送风管道;

14、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惰性气体等气体灭火系统,以及节水、防水设施、功能分隔、局部建筑结构补强等。

五、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7、2007年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8、2007年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获得奖项;

10、监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五项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注:如报名超过7家,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业绩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取前7名。

七、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

八、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整,未中标单位图纸押金定标后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第六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大家下午好!

我们在这里召开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会。首先,我代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预祝各位工作顺利!

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民政行业从业者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求,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部党组一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此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今年6月,部党组作出决定,把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管理工作的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由学院负责,9月9日,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部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同志到民政学院亲自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揭牌,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学院的重视和信任。

到今年9月,20xx年获准成立的首批37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为加强管理,保证鉴定站正常开展工作,人事司日前已发文对许可证有效期满的鉴定站重新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我们要配合人事司完成此项工作。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天津、山西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建立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我们要督促、协助这些省份尽快建站。

考评人员和考务人员的素质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拟于10月中旬对上述两类人员开展培训。对考评人员的培训分初任培训和业务提升培训两个层次进行,侧重于民政业务的培训;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则偏重于鉴定程序、考场规则等方面。

殡葬、假肢行业八个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已于20xx年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修订,鉴定时可以实现计算机组卷。今年即将开考的灾害信息员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尚未开始,我们将与救灾司密切合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编制鉴定试题,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主要包括汇总鉴定计划、送达鉴定试卷、核发资格证书等各项工作,为各地鉴定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

20xx年,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产生了6名“全国技术能手”、24名“民政行业技术能手”、70名“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这在全国民政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明年,我们想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今年年底,我们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积极申报竞赛计划。同时,在部人事司的指导下,与相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合作,集思广益,研究制定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是要注重自身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组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为鉴定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咨询、评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三是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教材的编写、发行工作。继续做好现有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和《培训教程》的发行工作;组织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程》的编写工作;协调其他几个职业教材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四是要拓展工作领域,继续开展彩票发行员、婚姻介绍师、婚庆礼仪师、殡葬礼仪师、骨灰管理员等新职业的论证和协调工作。

以上是我们对今年下半年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几点设想,我们决心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部人事司和各有关司局、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中心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民政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七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考核,认定其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州(地、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级的职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进行管理。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盛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和提供技术服务。

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者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名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有特殊贡献或者技术专长的劳动者,经单位推荐或者个人申请,可以提前或者越级申请职业资格鉴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对申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事国家和省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和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的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他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用人单位招用需持证上岗工种的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取;对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本省需持证上岗的工种,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从事国家和省规定应当持证上岗工种的在岗人员,在本条例施行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除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职业技能人员的信息时,应当注明对应聘人员职业资格的要求。

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应当向盛州(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二)本人身份证件;

(三)本人资历和能力水平证明。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提龋国家题库中没有的,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拟订。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对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免予理论考试。

鉴定结果应当自鉴定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布并通知申请鉴定人,申请鉴定人可以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查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之日起五日内给予答复。

申请鉴定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理论考试或者操作技能考核单项合格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二年。未合格的项目,申请鉴定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补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应当实行岗位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和技师、高级技师;乙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

第八篇: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2009年,全省各级鉴定机构围绕稳定就业的大局,紧密结合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实施,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龙头,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继续创新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夯实技术资源基础,加强人员队伍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双提升。全省鉴定人数预计达到120万人次,取证人次95万人次,分别比2008年增长13.2%和2.6%,完成年初目标的132.5%和135.7%,高级工以上鉴定20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次的比例为16.67%;全国全省统考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全年有16万人参加考试,完成全年目标的123%;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2.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8%。

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扎实推进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编制印发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手册,汇编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政策文件、经验集锦、经典案例及精要点评,指导各市和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制定了省及各市工作计划,按月汇总数据,检查工作进展。深入企业和基层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开展情况及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草拟了高技能人才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文件。全年企业鉴定人数达到27.23万人,比2008年增长120%,占总鉴定人数的比例达到22.69%。

2、继续发挥高技能人才统一鉴定规模示范效应。完善了技师、高级技师统考日制度,调整和规范考点管理,全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统考1100人。为促进各市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省中心探索调整中烹等八个职业高级以上鉴定组织实施方式,由原全部由省中心组织实施改为有条件的下放给各市组织,省市共同监督管理,保证这八个职业的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3、积极拓展全国全省统考范围。通过报纸、网络、报考简章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统考日制度,大力拓展人力资源管理等二十三个职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覆盖面,全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超过9万人,创历史新高。规范考务管理,明确各市和报名点考务操作流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试卷管理、保密、考点考场管理制度,保证试卷安全,考务管理过程规范。积极拓展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开发技术资源,开展了汽车营销、景观设计、陈列展览设计、动漫设计、紧急救助员等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

4、配合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强特殊人群的职业技能认证工作。开展院校学生鉴定55万人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鉴定16万人次。加强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认证技术资源开发,专门组织召开了开发座谈会,并收集、整理、修改了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试卷,开发了10个专项职业能力试题库随国家题库配发至各地使用,规范各地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

5、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取得新成绩。全年完成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7万人。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实施办法,开展技术力量培训,在全省技工院校中推广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考,提高技校毕业生计算机操作能力,缩短与工作岗位的能力差距。升级考试平台,并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了升级培训,保证考试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1、深入细致开展了一次全省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检查活动。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过程,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全面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省中心积极探索借鉴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办法,部署开展一次历时半年的全面质量管理检查,检查采用“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点面结合,全面检查各级鉴定机构综合质量管理情况,并随机抽取三个鉴定批次跟踪检查考务管理过程的规范化程度。各市根据省中心的部署和本地鉴定工作实际,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初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省中心于组织了全省的检查验收,分成四个小组对十三个市中心及所属各一家鉴定所和县级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查,对照评分标准逐项对每个鉴定机构进行了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进行了评优并表彰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组织了一次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要求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此次质量管理检查的效果受到了全省各级鉴定机构的认可和好评,不但丰富和改进了传统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效果,而且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我省的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建设技术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2、加强质量督导、质量通报和违规事件查处。以现场督导为重点,今年以来省中心共开展督导180场次。质量管理检查结束后印发了一期质量通报,对检查结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对违规事件的查处,由事后向事前转变,注重预防,将可能的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证书管理。在空白证书一直空缺的情况下,为保证全省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省中心参照广东省的做法,实行鉴定成绩凭证制度,对经过鉴定合格的考生发放鉴定合格凭证,在有效期内换取职业资格证书,缓解因空白证书短缺造成的矛盾,服务考生就业。同时,加强证书监管,防止非正常渠道购证,定期核对空白证书数据、发证数据、上网查询数据,保证三个数据的一致。做好出国人员换证工作的移交交接工作,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有序过渡。

5、规范鉴定统计工作。根据厅统计数据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鉴定统计工作流程和要求,细化统计内容,建立月报制度和月度数据会审分析制度,加强数据的审核,保证数据的准确及时。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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