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精选五篇

时间:2023-03-08 来源:教育培训机构 点击: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精选五篇,欢迎品鉴!

第1篇: 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构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机构领导,机构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管理中心,2小时内管理中心应该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

  机构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机构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机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机构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尹校长

  副组长:杨秀峰

  成员:校医后勤人员政教处学科组长班主任

  (二)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机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机构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机构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机构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机构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机构卫生投入,切实改善机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机构卫生规范化管理。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1、严格执行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机构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3、在机构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机构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机构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机构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机构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5)机构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机构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机构停课,机构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委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机构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机构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机构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第2篇: 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长:

  成员: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xx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面卫生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第3篇: 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4篇: 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12:00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第5篇: 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楼梯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并定期对学生宿舍室内进行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教育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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