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房产赠与过户注意哪些事项
导语: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房产赠与过户注意哪些事项呢?以下是小编跟大家介绍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产赠与过户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撤销情况《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须慎重。
一、公证不可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房屋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要记得去公证部门公证。
二、注意附加义务。
当赠与附带义务时,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房贷怎么还款等问题。三、房屋税费谁负担。赠与税费政策各地存在差异。融360提醒,可先行到房管部门了解可能涉及哪些税费,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如何分担,以减少日后因税费负担引发的讼争。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依据《合同法》第1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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